1.工件表面的清理热处理后的氧化皮、残盐、残油等;黑(有)色铸造件的氧化皮、型砂等;无余量加工精密铸件的氧化皮、型砂等;机械加工件的残留物、微毛刺等;焊接件的氧化皮、焊渣等;冷、热轧钢板(型钢)的氧化皮、锈蚀层等;各种模具型腔的脱模剂、沉积物等;陶瓷元件表面的烧结残留物;塑料成型件的飞边;物体表面的放射性元素;桥梁、水电站闸板、船舶、建筑物;机场跑道的橡胶附着层;火车车厢;各种管道和容器罐;旧机件的油污、附着物等;集装箱的残漆、锈蚀层和附着物等;瓷器上错误的烧结层;装饰表面的划伤,等等。
2.工件表面涂覆前的前处理喷漆、烤漆前;喷塑前;金属喷涂前;镀锌、铬、镍前;氧化处理前;探伤前。
3.改变工件的物理机械性能提高或降低表面粗糙度;变表面拉应力为压应力;提高表面的润滑状态;降低偶件的运动噪音;提高表面的摩擦系数。
4.工件表面的光饰加工金属外装饰表面的抛光;获得亚光或漫反射表面;木器制品表面的抛光。